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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招聘非教学岗合同制工作人员21人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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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是一所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省属重点建设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教学岗合同制工作人员21名。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5年招聘非教学岗合同制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一批)》(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薪酬待遇: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相关薪酬规定执行,具体请咨询招聘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五险一金: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报名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海洋大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公开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

3.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三甲医院近一个月内出具的体检表(此两项报名材料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岗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部门(岗位)”。在同一邮件中,每名应聘人员须将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公开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表等材料按如上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档并作为附件发送至各招聘岗位指定邮箱。

2.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3.报名材料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对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4.不按要求报名者(含同批次报多个岗位的报名者)以及逾期报名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受理。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一)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各用人单位(部门)通知应聘人员(以本人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部门)组织。面试前,用人单位(部门)对照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名额空缺,从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考试将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或“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各用人单位(部门)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请留意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或短信通知。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招聘岗位数)的比例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如上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

七、公示与录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海洋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录用。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各用人单位(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招聘咨询电话:0759-2383281(人力资源部)

投诉监督电话:0759-2383146(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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